根据《2023年普通高等学校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办法》等文件精神,我校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以下简称“学测”)成绩,继续招收2023年符合相关条件的台湾高中毕业生(以下简称“台湾免试生”)。
一、学校简介
湖北工业大学坐落在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武汉市,是一所以工学为主,覆盖工、文、理、艺、经、管、法、教、医等九大学科门类的多科性大学。学校创建于1952年,是湖北省重点建设高校,被省委省政府定位为“在湖北省高教体系中起龙头示范作用的、水平较高的骨干大学”。学校整体在一本批次招生,拥有丰富的办学层次,具有推荐优秀本科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和博士学位授予权。
学校现有56个本科专业招生,其中,国家特色专业4个,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31个,教育部“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专业3个、“卓越教师培养计划”专业3个,湖北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8个,湖北省品牌专业8个,湖北省战略性新兴(支柱)产业人才培养计划和“荆楚卓越人才协同育人计划”等专业35个;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等16个专业通过中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或住建部专业评估。
学校深入实施以绿色工业为主导的“135+”学科发展战略,现有1个湖北省“双一流”建设学科,1个湖北省优势学科,5个湖北省特色学科,4个湖北省重点(培育)学科,4个湖北省优势特色学科群;“食品科学与工程、电力电子工程、生物工程”3个学科进入软科“世界一流学科”,“工程学、农业科学、化学”3个学科进入ESI前1%。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确立国际化发展战略,大力实施“教师国际能力提升工程”及“学生国际视野拓展工程”,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的国际交流与合作蓬勃发展,先后与美国、加拿大、英国、德国、法国等30多个国家及香港、澳门、台湾等地区的140余所高校和研究机构建立合作关系,是湖北省扩大开放先进单位。
二、招生计划
2023年我校计划招收台湾免试生15人,学校将根据考生志愿填报、专业培养需求和生源情况作相应调整。
招生专业目录参见湖北工业大学本科生招生网,2023年专业目录尚未最后确定,录取专业名称以实际发放录取通知书为准。
三、报名资格
1.持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考生所持证件须与考生本人信息一致,且在有效期之内。
2.参加台湾地区当年学测,且语文、数学、英语考试科目中任意一科达到均标级以上的台湾高中毕业生均可报名。
3.报名考生应同意本校经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向台湾大学入学考试中心查验、核准考生基本资料及学测相关档案资料,并提供经个人签字或签章的《个人成绩查询授权委托书》。
4.身心健康、品行端正。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1日至31日。
2.报名方式:考生登录祖国大陆普通高校依据台湾地区学测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系统(网址:https://www.gatzs.com.cn/z/tw/)进行报名。考生须按照要求输入个人信息,上传个人证件、电子照片、学测成绩、考生诚信承诺书等基本材料,提交成绩查验授权书及报考高校要求的其他材料。报名截止前,考生可修改基本材料和其他材料。报名截止后,考生原则上不可修改基本材料。考生应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
3.注意事项:考生应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填报信息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报名系统工作安排如有变动,以报名系统公告为准,系统报名不收取考生报考费。
五、审核及考核
审核及考核时间为2023年4月1日至5月14日。
1.审核阶段:
我校将组织专家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考生应及时登录系统查看审核结果。系统显示初审通过的考生应关注学校考核通知。系统显示需更正或补充材料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更正或补充有关材料,提交后及时查看审核结果,逾期提交不再受理。系统显示初审不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考核和录取。资格造假的考生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已考核的取消考核成绩,已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2.考核阶段:
审核完成后,学校对通过初选的学生进行远程视频面试,面试重点考核学生综合素质、培养潜质及对所报专业的兴趣爱好和认知程度等,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六、录取
我校将根据学生的学测成绩、面试成绩和综合素质择优录取。拟录取名单将于5月15日在报名系统内统一公布。考生须于5月15日至19日期间登录系统查询本人录取情况,进行录取确认。逾期未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且不得参加征集志愿报名。考生确认后,学校办理相关录取手续,拟于2023年8月发放录取通知书。
如学校需征集志愿,相应时间安排以报名系统规定为准。
七、收费标准
台湾免试生的收费标准与祖国大陆同专业学生标准一致,学校收费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批准和有关规定执行。
八、入学报到
1.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来校报到,报到时间以《录取通知书》上规定的时间为准。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应提前向学校请假并获得批准。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又未请假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2.新生入校后,我校将核查其入学资格并进行体检。申请学生须承诺提交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凡不符合台湾免试生录取条件或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入学体检要求者,我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3.学生在校期间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教港澳台〔2016〕96号)进行管理。
九、其他
1.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由学校颁发本科毕业证书。凡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其相应的学士学位。
2.其他未尽事宜参照教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办公室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