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简介
浙江师范大学创建于1956年,本部位于浙江省四大都市区之一——金义都市区金华市,北依沪杭,南联闽粤,交通便捷。乘坐高铁至杭州仅需40分钟车程,至上海仅需100分钟车程。分校区位于浙江省省会城市杭州。校园环境清幽,绿树成荫,芳草似锦,是求知成才的理想之地。
浙江师范大学是一所以教师教育为主的多科性全国百强高校,是浙江省重点建设大学。现有初阳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中非国际商学院,法政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教育学院,杭州幼儿师范学院,体育与健康科学学院,人文学院,外国语学院,音乐学院,美术学院,文化创意与传播学院,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物理与电子信息工程学院,化学与生命科学学院,地理与环境科学学院,工学院、职业技术教育学院,国际文化与教育学院,行知学院(独立学院)等20个学院,面向留学生开放56个本科专业,53个硕士项目,30个博士项目以及1个非学历项目(含7个全英文授课本科专业,21个全英文授课硕、博士点)。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近25000人,研究生(含专业学位研究生)6000余人,留学生3000余人。在职教职员工2850余人,专任教师1920余人,具有正高职称教师340余人,副高职称教师680余人,具有博士学位教师800人。学校教学基础设施先进、功能齐全,图书馆、资料室现有纸质图书370余万册、电子图书220万余种。
浙江师范大学坚持开放办学,先后与5大洲、60余个国家和地区的280余所高等院校或教育机构建立了合作和交流关系,与40余个国(境)外大学确立了校际学生交换项目。迄今已在美国、乌克兰、喀麦隆、莫桑比克、坦桑尼亚、南非建立了6所孔子学院。是中国政府奖学金、孔子学院奖学金、商务部援外学历学位教育项目奖学金、浙江省政府来华留学生奖学金、金华市政府奖学金等政府高层次奖学金招生院校。另外,学校还设立了浙江师范大学优秀留学生奖学金。
一直以来,学校秉着“ACHIEVE YOUR FUTURE AT ZJNU”的留学生培养宗旨,高度重视留学生培养质量。学校学科齐全,形成了从长、短期语言培训、本科、硕士到博士的中、英文授课培养体系。师资力量雄厚,由中外高水平教师构成的师资团队共同为留学生授课。在浙师留学,校园文化活动丰富多彩。“感知中国”、“梦行浙江”、留学生新年晚会等丰富多彩的活动让学生更深入地了解中国,了解浙江,在浙师留学会有不一样的收获。在资源保障方面,学校配备了齐全先进的教育教学设备和运动健身设施。学校的运动场、游泳馆、攀岩墙、足球场、篮球馆、网球场、羽毛球馆等运动场所和设备可随时供留学生使用。另外,学校还建设了功能完善、设施先进的留学生公寓并在学生食堂专门开设了***学生餐厅,为在校学习和生活的各国留学生提供舒适完善的学习生活条件。学校距金华市中心仅5分钟车程,沃尔玛、银泰百货、万达广场等大型商场、超市一应俱全,生活非常方便。
申请资格
1. 年龄在18周岁以上,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94年9月1日前出生);
2.非中国籍公民,持外国有效普通护照的;
3. 应届高中毕业生或具备高中毕业文凭,中学成绩良好;
4. 语言水平:申请中文授课专业需达到HSK四级水平,英文授课专业需达到托福80分或雅思5.5水平;
5. 无犯罪记录,无吸毒史;
6. 身体健康,无重大传染性疾病。
费用
报名费:400元人民币(网上报名时缴纳,报名费不予退回)。
学费:18000元人民币/年(按学年收费,以人民币收取,以下费用不含教材费)。
住宿费:双人间:2250元/人/学期;单人间:4500元/人/学期;
申请材料
1. 证件照(近期2寸免冠照片);
2. 护照首页扫描件(普通护照,且有效期至2024年10月31日后);
3. 护照签证页(已在华学生需提供);
4. 经公证的高中毕业证书或预毕业证明,须加盖学校公章:
(1)应届高中毕业生提交在读学校开具的预毕业证明,
(2)已毕业高中生提交高中毕业证书;
5. 经公证的成绩单扫描件:
(1)应届高中毕业生提交在校期间历年成绩单,
(2)已毕业高中毕业生提交高中阶段完整成绩单;
(3)生源国高中统考成绩或国际通行标准化测试成绩,如UEC/A Level/ AP/IB/ SAT/ACT等;
6.有效期内的语言水平证明:
(1)中文授课项目的申请者,需提交HSK四级证书,
(2)英文授课项目的申请者,需提交新托福或雅思成绩单,新托福80分以上,雅思5.5分以上。高中阶段以英文作为授课语言的申请者,可凭高中出具的授课语言证明作为代替;
7. 外国人体格检查表:
(下载外国人体格检查表,体检内容必须包括表中所列的所有项目。用中文或者英文填写,非中英文填写的需翻译并公证。记录不完整、无医生签名、无医院公章、照片上无印章的表格是无效的。体检报告有效期为六个月。);
8. 无犯罪记录证明(6个月内);
9. 无吸毒史声明;
10.经济能力证明:提供足以保障其来华留学期间的学习、生活、国际旅行等合理费用的存款证明(至少应持有一学期学费相当金额);
11. 学习计划书:不少于1000字,中文授课项目的申请者请用中文书写,英文授课项目的申请者请用英 文书写;
12. 已在华学习学生须提供原学校学习情况证明;
13. 其他支撑材料(已发表的论文、社会工作证明、志愿者活动证明等),可一并上传报名系统。
★注意事项:
(1)申请材料中涉及的各类表格、文书、证明等如为中英文以外文本,除原件外,还须附经公证的中文或英文翻译件。建议前往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所在国使(领)馆对上述材料及其翻译件进行公证。两页以上的表格、文本、证明等应当加盖骑缝章或者在每页上都加盖公章;
(2)申请者必须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申请材料不实、缺漏者,我校概不予受理;
(3)我校全面实行网上申请制度,不接收邮寄纸质材料。